在番禺区傍江东村出台规定生育补贴后,大龙街新水坑村也紧跟步伐,于近日公布《鼓励股东生育的补助发放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。
根据《方案》内容,番禺区大龙街新水坑村为鼓励生育,明确对社员股东的生育补贴标准:生育二孩的社员股东将获得一次性2万元的补助,生育三孩则将获得3万元的补助。这一政策于今年7月21日起正式实施,截至目前,尚未有社员股东前来申领补贴。
《方案》详细规定了享受补助的对象范围,包括新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的社员股东,以及符合特定户籍条件(即一方户籍在本村,且其直系亲属中有社员股东)的村民的合法夫妻。对于通过继承获得股权的社员股东,也需满足100%继承或被推选为代为使用人的条件。
在补助金额的计算上,《方案》充分考虑多胎生育的情况。对于前两胎均为单胞胎,第三胎为多胞胎的家庭,第三胎的补助金额将按每个胎儿3万元的标准累加计算;而对于第一胎即为多胞胎的家庭,补助金额的计算方式也有相应调整,确保每个家庭都能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助。
《方案》还特别关注了特殊情况下的生育补助问题。对于已生育三个子女,且其中有子女残疾或死亡的家庭,若再生育一胎子女,将按照每胎3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。
值得注意的是,《方案》明确了申请人需承担的承诺义务,即确保在《方案》施行后出生的孩子均落户新水坑村,并持续保留户口满五年。同时,对于已领取生育补助但提前迁出户籍的家庭,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在分红中扣回相应金额。
新水坑村相关负责人表示,作为番禺区大龙街的一个中等规模城中村,新水坑村在经济发展上取得了一定成就,但人口结构的变化和年轻劳动力的补充成为当前面临的挑战。因此,出台生育补贴规定旨在鼓励村里年轻人积极生育,为村子未来发展注入新鲜血液和人力资源。从长远来看,这将对村的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影响。
南方+记者 钟晓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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